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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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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简析

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通过关注怀宁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上传与申报病种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申报,办理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不能进行网上办理的可提供二级或三级医院与疾病相关的确诊资料并填写慢性病申请表,到怀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办慢性病;或提交到当地乡镇医保窗口请工作人员代办,通过评审认定后,县域内凭身份证或医保凭证直接就医并在医院医保窗口办理报销;县域外就诊无法直接结算的凭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乡镇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参保居民在怀宁县域内住院的凭身份证或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办理报销;怀宁县域外(含省外)住院的务必办理备案转诊转院手续,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窗口直接办理报销,县域外住院未办理备案转诊手续,报销待遇将受到影响。县域外住院就诊无法直接结算的凭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乡镇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温馨提示:请参保居民尽量在县内、省内正规医院就医,不要轻信他人,盲目就医,避免延误治疗、影响待遇!

备案电话:0556-4620298

政策咨询:0556-4620218

在本院就诊患者,如果您在医保政策方面有什么疑问,可以到院医保科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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