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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人民医院入院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给您提供一个良好的住院治疗环境,保证诊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便于您早日康复,请您及家人务必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

住院须知

1.请保持病区安静、整洁,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吸烟、不要随地吐痰。

2.个人生活用品如脸盆、餐具、洗漱用品等自行准备,不要自带电器进入病房。请保管好您带入病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如有丢失,恕不赔偿。

3.住院期间,请不要擅离病区,以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或出现其他意外。

4.请不要向我院医务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红包,医院严禁医务人员收受任何形式的红包,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将受到严肃处理。

5.请尊重医护人员的诊治权,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要随意翻阅病历盒其它医疗记录,应向主管医生提供真实可靠身份、现病史及既往史,让您的主管医生掌握可靠的临床资料。

6.请按医嘱定时定量服药,积极配合医生做相关检查、治疗,不要随意在院外购药或服用自带药品,如确有必要使用,应事先征得主管医师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或配伍禁忌而损害您的健康。

7.为防止交叉感染,未经允许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擅自更换病床,陪护者不得与患者在床上同卧。

8.如您对医疗护理工作有意见时,请向科主任、护士长或医务科反映。不得吵闹,不得损坏办公、医疗设备,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工作,如有违反,医院将提交司法部门,按公安部门有关条例处罚。

9.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攀爬窗户,并注意防滑、防跌,严禁私安电线和使用电器,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10.医院提供热水、衣帽柜、床旁座椅,可以将个人物品放置于床头柜、衣帽柜内。为了保持病房环境整洁,不要将毛巾、衣服等晾晒于窗户、床档、病房走廊等区域。

11.住院期间一切费用实行预付制,请缴足住院押金。当住院账面资金不足或是接到催款通知时,请及时补缴押金,请您保管好每次缴费收据,出院时凭收据结账。

12.参保(参合)人员请及时登录参保信息,意外伤害住院患者请于住院之日起3日出具证明手续,出院前完成鉴定程序;所有参保人员出院后必须及时结账,尤其是转院患者,否则造成不能联网结报责任自负。

13.欢迎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合理建议,以帮助医院改进工作。如您对医疗护理工作有意见时,请向科主任、护士长或医务科反映,监督电话:463370846480054633635

安全须知

1.医院为公共场所,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随身携带,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为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和安全,请您不要在病区内吸烟,不要使用电器、明火等,注意防火,更不能占用医用电源。

3.住院期间宜安心治疗,外出有以下风险如疾病加重或恶化、丧失原有治疗效果、病情变化时不能得到及时诊治、失去最佳诊治疾病的时机及可能出现医疗以外的其他意外,会对您的疾病、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响。

4.陪护人员需有陪护能力,胜任陪护工作,履行保障病人安全、协助观察病情的义务;患者如出现自杀、自伤、冲动伤人、出走、毁物等行为以及导致的一切后果,患者家属承担全部监护和看管责任。

5.为了患者及家属陪护的安全,建议陪护人员年龄在18岁至60岁,身体健康。陪护人员严禁乱动仪器设备,以免影响病人的正常治疗。

患者出入院流程图